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3-12-28字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10年46日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091日实施。我校于20141023日颁布实施《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中农大党政办发【201416号)。

  为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办法》和《实施意见》,学校编制了《中国农业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中国农业大学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查阅。

  一、 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中国农业大学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中国农业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2.
公开形式
  中国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是学校主页、办公网、信息公开网、校内各单位网站,并综合利用校报、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以及宣传栏、新闻发布会、年鉴、简报、年报或者是其他公开方式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3.公开时限

  需要公开的学校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查询方式
  有关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中国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网或中国农业大学官网获取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

  1.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中国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电话:010-62736870

  传真:010-62736870

  电子邮件:xxgk@ca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主楼505

  邮编:100083

  2.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学校党政办公室领取,也可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上下载。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学校党政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并提供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资质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信息公开电子邮箱(xxgk@cau.edu.cn;)。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学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学校掌握的信息,党政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学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学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依申请公开需缴纳一定费用。我校依申请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按照学校所在地省市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打印、邮寄等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学校财务管理。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纪检监察处反映。

  电话:010—62738554

  传真:010—62738554

  邮箱:xxjd@ca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主楼329    邮编:100083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附件下载:中国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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