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仪器设备使用收费立项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19字号:[ ]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中农大实验字[2019]6号)、《中国农业大学收费管理办法》(中农大财字[2016]23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对农学院收费立项进行公示。

公示、质疑期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下午17:00。对收费标准有异议的,可向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反映。

 

农学院仪器设备收费标准.pdf

 

联 系 人:高陌笛

联系电话:62732260

电子邮件:  gaomodi45@cau.edu.cn

办公地点:西区主楼704

 

 

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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