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中农大实验字[2019]6号)、《中国农业大学收费管理办法》(中农大财字[2016]23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对农学院收费立项进行公示。 公示、质疑期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下午17:00。对收费标准有异议的,可向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反映。 农学院仪器设备收费标准.pdf 联 系 人:高陌笛 联系电话:62732260 电子邮件: gaomodi45@cau.edu.cn 办公地点:西区主楼704 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19日
|